| 尊敬的客户: |
| 您好!感谢您登陆义乌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网站,欢迎光临本站点办理业务。在您申办业务前,请认真阅读以下条 |
| 款: |
| 1.本网站业务受理系统的所有权和运作权,以及所受理具体业务的经营权归义乌市自来水有限公司,客户必须完 |
| 全同意所有服务条款,才可以申办本网站的各类业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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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.客户凭服务密码在网上办理业务。服务密码是客户重要的个人资料,请客户务必注意服务密码的保密,凡使用 |
| 服务密码办理的一切业务,均视为客户亲自办理,并由客户负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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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3.客户必须不存在欠费记录。若客户有任何类型的欠费,我公司将不予受理业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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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4.客户必须提供真实、准确的资料,我公司将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对,如有不符,我公司将不予受理业务。 |
| 5.客户应遵守义乌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相关收费规定,承诺并授权其代收银行将当期应交水费(本协议所指的 |
| 水费包括自来水费及污水处理费、税金及欠费所产生的滞纳金)按我公司规定时限划入我公司帐户,或者到我 |
| 公司营业大厅现金缴纳,客户交纳应交水费后到我公司领取收款票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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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6.客户当期的应交水费,由我公司抄表计费后,交由客户委托代收的银行将客户当期的应交水费划转到我公司帐 |
| 户,或到我公司供水服务中心缴纳。 |
| 7.客户不得拒付应付我公司水费,受托银行应根据我公司要求定期划转水费(正常情况下于扣费月的17日、25 |
| 日划转水费,节假日顺延)。为保证水费及时、足额划转,在受托银行划款之前,客户应向其付款银行帐户中存 |
| 入足额资金。 |
| 8.如客户付款帐户中余额不足,导致当期水费不能及时划扣,客户可在扣费当月到我公司供水服务中心进行人工 |
| 交费。否则,我公司依据《浙江省城市供水用水条例》自次月一日起每日加收应收水费百分之一的滞纳金。如客 |
| 户逾期六十日仍未交纳应交水费和滞纳金,我公司可依法停止供水,但应在停水前十日内通知客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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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9.如我公司抄表计费出现差错,导致客户多交或少交水费,我公司在次月予以更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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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0.客户对应交水费如有疑问,有权向我公司供水服务中心查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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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1.客户交纳水费后,我公司根据用户需求提供收费票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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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2.客户需要正式发票的,可持水费发票和有关资料前往我公司财务部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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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3.客户应向我公司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,使我公司能及时通知客户相关事宜及提供相关服务。联系方式如有变 |
| 更,应及时通知我公司供水服务中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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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4.当房屋权利人持房产证到我公司供水服务中心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时,以变更后的条款为准,本协议与之相抵 |
| 触的条款自动失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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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5.本协议次月生效,请保留原账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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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6.请按规定准确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。客户填写完毕后按提交键确认,即构成客户对所提交资料内容真实性、 |
| 准确性、合法性的承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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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7.客户申请业务后,可在1个工作日后,到我公司营业大厅或拨打电话查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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